申请办理计生相关证明服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19浏览次数:800

http://www.gdcc.edu.cn/web/Html/xntz/080767.html 

申请办理计生相关证明服务指南

 一、 对象

凡户籍挂靠在学校内的学生

 

二、 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复印件(到保卫处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3)在校期间婚育状况证明(到所在院系办理);

(4)小一寸相片一张

(5)已按学校承诺书要求到学院居委会履行见面义务的才予受理。

 往届毕业并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学生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暂缓就业协议书;

②在职期间婚育状况证明(到工作单位办理,已离职的回原离职单位办理,需注明个人资料、在职时间、婚姻及生育状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及复印件无效);

 暂缓就业期将到期(取消)及需迁户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迁移证明(到保卫处办理)

注:户口簿及暂缓就业协议可免

 公务员政审的请出示相关政审材料证明

 

三、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间

(1)到学院居委会申请

地址:仑头路21号大院教工宿舍9栋旁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11:30,下午2:00 5:00

(2)再到官洲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

地址:北山大街10

办理时需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及居委会出具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或证明

受理时间:逢周一、三、五,上午8:30 11:30

附:到官洲街道办事处交通路线

1、可乘坐 264A264801(往仑头方向)到北山村,在北山牌坊往里走大概100米左右。

2、自驾车可从新滘路往东转入仑头路到北山牌坊直入100左右。

注意特殊情况:

户籍还挂靠在学校的学生,如已登记结婚或女方已怀孕,必须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学院社区居委会登记,如不登记后果自负。

 

 

个案范例

 

例:张某,女,20097月毕业,当年9月登记结婚,但她没有回来居委会登记,由于没有办理准生证,张某辗转到外地生育了一女孩。2011年户籍到期要迁出,但张某害怕居委知道,在不经居委会出具证明就自作主张把户籍直接迁出,但落户方不肯接收张某的户籍,要求回原户籍地出具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证明才行。张某无奈下才联系原社区居委办理相关手续。

这种情况,原社区居委会有权不予受理,第一方面该学生违反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第四条(在暂缓期间登记结婚或申请出国留学等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方面该学生未办理准生证就生育,属计划外生育行为。第三方面该学生未经原社区居委出具的证明就直接将户籍迁出,落户社区不予受理,该学生的户籍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