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80

关于法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的紧急通知

    1.评奖条件请根据粤商院(201319号文最新的正式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定执行,其中:申请者必须在参评年度获得学校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满足相关条件;

    2.尚未提交有效成绩单的申请人请去综合楼7楼法学院学科秘书办公室找刘老师签字或盖章证明;

    3.发表学术文章的同学须向陈丽:13794358838说明文章等级为CD等,我们会根据校科研处网站公布的刊物级别进行审核;

    4.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以及前项23,必须于明天上午11:30前完成,原件上交因故需要延迟的,星期三上午10:00前必须上交;

    5.最新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已经秘书处发通知给各班负责人,并已在研究生教育与法硕中心的网页上公示,请各位申请人关注并及时申请,若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