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0浏览次数:1212

为了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法律人才培养特色, 拓展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人才培养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了确保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教学质量,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选拔”的原则,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

一、   遴选范围

全校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法学专业和治安学专业学生占90%,其他专业占10%

二、遴选名额

1.卓越司法法务实验班30人;

2.卓越企业法务实验班30人。

三、遴选标准

1.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有较好的英语语言和计算机基础;

3.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4.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5.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四 、遴选程序

1.实验区招生动员

 实验区负责人到三水校区做实验区介绍,说明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区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招生要求和程序。

2. 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网站、法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或于报名期限内的上班时间到三水校区法学院办公室领取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签名,交回法学院办公室辅导员处。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额。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逻辑思维能力。

五、遴选时间安排

1.动员时间: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初,即2014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三水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2.报名时间:2014414日至18日下午5:00前。

3.笔试时间:426日;

4.面试名单公布:510日之前在学校网站和法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实验区学生名单。

5.面试时间:517日,面试包括自我展示(主选题演讲)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8分钟,回答问题时间15分钟。

6.入选名单公布:530日前在学校网站和法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实验区学生名单。

本办法由广东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解释。

                               广东财经大学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