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宏教授受邀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9-04-03浏览次数:424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于2019327日在广东法官学院三楼国际会议厅举行。于志宏教授作为课题组成员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的邀请,出席此次开题论证会。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包括课题组成员,此外,还邀请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白彦老师和广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皞老师出席指导。同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此次论证会。参加本次论证会的还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等十多位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的法官。

在开题报告介绍中,广东省高院杜以星庭长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背景出发,谈到2019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时代正式到来。杜庭长阐述了课题的意义: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的竞争,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要求。白彦教授对课题的研究意义及现实需求表示充分的肯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粤港澳三地将通过大湾区建设密切区位合作,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深化港澳与内地的资金流、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便捷互通,助推“一带一路”实施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国家发展大局。董皞教授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司法保障要注重理念的形成,在司法实践中应更加注重平等保护、产权保护。粤港澳三地实现司法保障功能的重要基础是粤港澳三地法律方面充分有效地合作。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担当着国家发展的政治战略、“一带一路”推进的经济平台、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法律手段等多重角色。于志宏教授结合自己在区际私法多年的理论研究,对新时代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区际法律问题,包括司法保障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于教授谈到了区际私法领域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开拓的历史、介绍了其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区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研究成果等。同时,于教授认为粤港澳三地虽身处“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境遇,然而粤港澳三地在司法协助方面有着现实的可能和依据。粤港澳三地进行司法协助不仅是大湾区建设的需求,也是三地进行法律合作的重要方面。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香港、澳门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因而,在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保障的过程中,对于区际司法协助的关注可谓是重中之重。

龚稼立院长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司法作为法治的重要环节,在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人民法院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功能与作用,保障这一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我们深入研究。龚院长提出了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法治示范区、司法的微创新等概念。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法律合作需要关注到大湾区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在司法尚不能统一的情形下,进行司法衔接;在法律不能完全融合的情境下,进行法律的融通。此外,无论是司法审判实践,还是法学理论研究都不应该忽视科技创新的作用,增加司法信息化或许能更好地破解区际法律合作中的一些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