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人权行动计划1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9-04-14浏览次数:369

2019413日,“2019·国家人权行动计划1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广州举办。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部分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从事人权研究的专家学者百余人集聚一堂,共同回顾《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发布十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进步,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创新与发展”“新时代人权教育的创新与发展”“中国人权智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四个方面,深入研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事业在新时代的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共同主办,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指出,从人权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这70年是人权的实践从初创到探索,不断丰富,最后形成中国特色人权道路的70年。他认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发布具有非凡的意义,是落实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计划,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现四个法治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也是响应联合国相关号召而采取的中国举措。他指出,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始终是采取和世界对话、交流和合作的态度,中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整个世界的人权发展也是一种推动。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致辞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致辞中表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权研究具有特殊但又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有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为保障人民权利、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强调加强人权保障,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为新时代人权研究指明了方向,也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赋予了为人权提供法治保障的时代使命。

中宣部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李晓军在致辞

中宣部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李晓军在致辞中指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之前我们国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原则写入报告、党章,人权入宪,现在真正变成了我们国家的一个行动计划、路线图,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和主张,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进入新时代后,我们的人权自信、人权发展模式也进入了新时代,我们的人权影响力也肯定会越来越强。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在致辞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在致辞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人权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本次学术研讨会对于国家人权发展以及人权研究和教学意义重大。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在致辞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人权理论体系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使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国际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今后更要主动出击,把我们的观点、我们的实践推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