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民法典·物权编立法问题研讨会”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749

 2019511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法典 • 物权编立法问题研讨会”,在广州阳光酒店举行。本次论坛广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法学界著名学者、立法、司法机关和律师界代表参加,就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问题开展深入研讨。来自全国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社科院、《法学论坛》杂志社、《江西社会科学》杂志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顶尖专家八十余名与会。这次会议分四个阶段进行主题研讨,同时进行场外专题学术讲座。

开幕式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于511日上午在广州市阳光酒店七楼三号会议室举行。与会人员有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黄武,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中国民法学会崔建远、温世扬、孟勤国等3位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等嘉宾。我校于海峰、杜承铭两位校领导出席。

开幕式由我校杜承铭副校长主持,我校于海峰校长代表学校对与会嘉宾进行致辞欢迎,于海峰校长还对会议的重要意义做了阐述,他表示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编纂完成后,如何整合、修订《民法典•物权编》并使之构成逻辑自洽的民法分则之物权编,已成为当务之急。我校法学院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共同举办此次论坛,目的就在于为各位专家、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为《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积极贡献智慧。之后,民法学会副会长崔建远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袁东卫书记、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陈志华主任相继致辞,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

专题讨论

本次会议的研讨环节分为“《民法典•物权编》修订进程”、“《民法典•物权编》修订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物权编总则与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制度”四个单元。

第一个单元是“《民法典•物权编》修订进程”,由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主任共同主持,清华大学龙俊副教授先就物权法修订情况进行了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朱虎教授(由该校熊丙万助理教授代宣读)结合物权法第二稿存在的部分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紧接着,广东省政协黄武副主席指出民法典的编撰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立法过程中,如何实现法律条文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黄武副主席还结合其多年在政法系统中的实践,就物权法的修订,提出了其期许,并对与会专家进行了勉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周友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中山大学于海涌教授,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朱征夫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鲁晓明教授进行专题点评。

第二个单元是“《民法典•物权编》修订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中山大学周林彬教授和清华大学程啸教授共同主持,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以“关于债权质的思考”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以“物权编与土地管理法的协调”为题,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以“物权编善意取得制度的几点思考”为题,中国人民大学石佳友教授以“民法典编纂与法律传统的承继:以典权的命运为例”为题先后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保红教授,武汉大学余延满教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周联合研究员,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陈海仪庭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黎霞主任进行专题点评。

第三单元是“物权编总则与所有权制度”,由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龙著华教授共同主持,清华大学程啸教授以“民法典物权编编纂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为题,华南理工大学刘长兴教授以“民法典物权编绿色化的可能与限度”为题,西南政法大学张力教授以“自然资源分出物的自由原始取得”为题,暨南大学汤文平教授以“关于民法典物权编汇纂工作的初步思考”为题,中国人民大学熊丙万助理教授以“物权法定与自由原则的经济原理与技术安排”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陆剑副教授以“土地经营权征收补偿之理念转变与规则嬗变”为题先后发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刘项南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张继承副教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陈志华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朱征夫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黎霞主任进行专题点评。

第四单元是“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制度”,由《江西社会科学》杂志社叶萍副主编和暨南大学廖焕国教授共同主持,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鲁晓明教授以“居住权制度”为题,华南农业大学王权典教授以“空间役权制度”为题,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以“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担保物权部分的基本评价与改进建议”为题,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以“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完善”为题,中山大学于海涌教授以“法国不动产质权对我国典权立法的启示”为题,中山大学王睿博士以“商事担保规则在物权编中的加入与完善”为题先后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龙著华教授,广东财经大学黄泷一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曾祥生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陈海仪庭长进行专题点评。

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由我校曾祥生教授主持,他表明希望参会人员能够结合会议成果,继续深入研究物权法编立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民法典物权法编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同时,他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与会专家表示感谢。研讨会在热烈而持久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