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工作会议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102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化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2021年11月2日法学院在实验楼103召开2021级一级、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工作会议,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粤财大〔2021〕35号)文件要求,学院负责人及各学科组长对现有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在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等相关内容表述上与学校文件保持一致。新修订的学位授予标准将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法学院也将继续按学位授予标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粤港澳大湾区输送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