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学术研习坊第四期:令人心动的职场——如何成为合格的“法律民工”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586

2022年5月4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邹郁卓老师以“令人心动的职场——如何成为合格的法律民工”为主题开展线上讲座,李震东教授为与谈人,共200余人通过线上的方式参加了本次的讲座。

 

讲座主要围绕四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合格法律“民工”之必备技能。首先,邹老师强调作为法学的搬砖“工人”需要掌握诸多技能,如法律思维、法学方法和法律检索等,她以法科生的情书为例,指出法律语言和法律思维的特点,法律人的世界不是纯粹的生活世界,是被法律人所人为建构的世界;其次,邹老师指出法律文书属性为应用文,其核心任务是“说服”,即在明确写作受体后进行说服工作。最后提出法律写作所需遵循双重转化规律。

第二部分,文书写作之三大纪律。首先,文书结构要固定,以裁判文书的结构为例说明了遵循法定格式的重要性;其次,主旨要凝练,主要通过标题或者文书正文的末端结论部分两个方面来体现,且需要通过寻找案由和综合办案目的的方式提炼主旨;最后,表述要规范,包括有关引用法律条款的规范、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的规范以及文书校对的规范。

 

第三部分,文书写作之四项注意。一是注意表达的合法性,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二是注意论证的充分性,邹老师认为格言谚语、科学公式和生活常理都可以作为论据使用;三是注意修辞的规范性,注意区分法律术语与一般用语,包括慎用方言土语、不能生造词汇、减少使用生僻字。四是注意用语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写作中要严格区分词汇之间的细微差别,力求准确,避免模糊或歧义。

第四部分,展望。文书写作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更艰巨的“时代使命”,更辽阔的“诗和远方”。以文济法才是良策,鼓励同学们在文书写时,不止步于法,进而求文,集法理、情理、事理、文理于一体,从而创造出理辞通畅、文法俱佳的锦绣文章。在未来的职场、学场中,继续苦心修炼法律思维、学习法律方法、精通法律检索。通过文书写作,为社会贡献价值、守护良知、坚守正义,从合格走向优秀。

李震东教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务经历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李教授认为法律文书考验语言能力,是综合素质的表现,在写作中一定要做到文字通顺、标点准确、段落衔接合理、内容上要有逻辑性,并且进一步强调了主题句的重要性以及内容的针对性问题。

本次讲座圆满结束,一方面丰富了学生的假期生活,另一方面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