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思想荟”第二十九期: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重要价值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4-01-06浏览次数:39

202415日晚,正值新年之际,法学院“学术思想荟”第二十九期在综合楼408教室举行。法学院邀请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杨立新作“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重要价值”专题讲座,讲座由赵景琛教授主持。李丹副教授、易琪副教授以及法学院百余位研究生参与。

本次讲座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首先,杨教授介绍了司法解释和民法典之间的关系。杨立新教授从德国两个相隔十年案情相似但判决不同的民事案件切入,讲述了担保物权为法官所解释以致得以沿用于各国的过程,其中包括我国民法典第288条以及由其衍生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他认为民法典和司法解释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没有配套的司法解释,民法典则难以适用。

而后,以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为例,杨教授论证了其之于民法典的价值。杨立新教授从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完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入手,介绍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民法典》第153条模糊规定的明确化、具体化,以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17条对民法典中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难以正确适用的困境界定了判断范围和标准,由此凸显出司法解释在法律适用中的重要价值。

专题讲座结束后,赵景琛教授在对讲座做简要回应的基础上,就司法解释的地位、作用等问题与杨立新教授作交流、探讨。

在互动环节,现场的同学就讲座内容踊跃提问,杨立新教授针对同学的提问进行了细致解答,并再一次强调应当在守正和创新的基础上,承认司法解释的地位和作用。

最后,杨立新教授和与会老师合影留念。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