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

发布者:周星帆发布时间:2024-04-14浏览次数:29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对全面安全的新认知和新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的战略思想,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党和国家完善国家安全的顶层设计、强力惩治腐败、推动军事改革、全面扶贫脱贫、大力扫黑除恶等,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现实中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也在塑造国家安全的现实实践中不断得到锤炼,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20244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和现实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请跟着我们一起学习国家安全观的相关知识吧!



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是什么?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问:总体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极地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和生物安全等16个领域。



问: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等。

问:维护国家安全,公民有哪些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问: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问:什么是12339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全国国家安全机关设立的,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



问: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新时代大学生应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所以,我们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首先,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

其次,在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力所能及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安全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

最后,我们应当明事理,辨是非。如今正处于网络极速发展的时代,一些有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夹在信息流中被四处传播。面对这样的信息或者宣传,我们应当不信谣、不传谣,并及时拨打12339等热线上报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处理。



图文来源:人民网、国安宣工作室、共青团中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文稿编辑:刘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