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校园霸凌,保护年少的你 ——法学院进校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者:郑欣颖发布时间:2024-04-20浏览次数:10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相关规定,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2024年4月16日,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法学院普法青年团前往佛山市华大星晖高级中学开展“反对校园霸凌,保护年少的你”法治宣传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三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胡英姿、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方继勇、专任教师孙志伟、学生党支部书记郑欣颖、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包琳琳、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黎运开、云东海街道司法所所长文思婷、云东海街道团工委副书记朱颖音以及佛山市华大星晖高级中学副校长朱金成、高一年级主任王升。

黎运开检察官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宣讲

黎运开检察官为同学们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宣讲,围绕校园霸凌问题的相关数据、定义、具体表现、危害、法律代价等内容展开讲解。黎检察官指出,校园霸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公布的数据,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1000余人,提起公诉的人数超过3000人;2018年至2022年期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涉及人数更是高达32.7万人。面对校园霸凌事件高发的现状,黎检察官提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建议,她提醒同学们要与人友好相处、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在目睹他人被欺凌时要及时报告给老师,更要学习心理状态调节、学会尊重他人、知法守法,坚决不做施暴者。

模拟法庭现场

我院普法形式由情景剧、模拟法庭和案例讲解组成。情景剧改编自真实案例,讲述了以陈电(化名)为首的霸凌团伙殴打曹依(化名)使其病发身亡的故事。在模拟法庭环节,公诉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起诉陈电。在法庭上,经过庭前准备、资质审查、法庭调查、争议焦点、质证环节后,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现场观众为精彩的剧情演绎和法庭辩论送上了热烈的掌声。

孙志伟老师进行案例讲解

孙志伟老师针对案例进行讲解,他指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不仅被欺凌者会留下心理阴影和创伤,也使霸凌者自身站在了犯罪的边缘,许多未成年罪犯都是从校园欺凌事件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古语有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个轻微的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可能会演变成严重的犯罪行为,没有人能在霸凌事件中受益,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他又提醒同学们,在宝贵的青春年华里,要努力学习、遵纪守法,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走一条向上的路。

在领誓人带领下,全体同学起立宣誓,承诺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他们的誓言洪亮有力,相信这次普法活动已在他们心中播撒下正义善良的种子。

三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胡英姿进行总结发言。她表示,栩栩如生的普法情景剧表演,让同学们真实地感受到了校园欺凌对身心的危害和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而模拟法庭环节和案例讲解则让同学们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帮助身边的同学免遭校园欺凌。胡主任提醒同学们,校园欺凌并不遥远,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你我身边的,希望同学们能在活动中有所收获,在日常生活中理性处理人际关系矛盾,营造积极友好、和谐向上的氛围,坚决不做霸凌者、旁观者和受害者。

合影

至此,本次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圆满落下帷幕。面对校园欺凌,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还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说“不”,防范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普法护成长活动,持续点燃心中正义的火把,把微弱的呼救汇集成反抗的呐喊,把围观的冷漠燃烧成制止的温暖,一起点亮黑夜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