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社会财富传承与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研讨会暨第三届南方老龄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10

2024421日,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协办,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积极老龄化的法治问题研究”课题组、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老龄社会财富传承与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研讨会暨第三届南方老龄法治论坛”于广东财经大学顺利举办。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主席记张知干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主任李翰敏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中华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曹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余少祥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任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法学院党委书记陈静、法学院副院长刘薇等100余位专家学者、学生与会

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主持。鲁晓明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

(一)开幕式致辞

致辞环节共有三位嘉宾。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致辞于海峰首先代表广东财经大学全体师生向各位嘉宾出席本次论坛致以崇高的敬意。于海峰指出,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将携手各位领导与学者,围绕老龄社会财富传承与养老服务等疑难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张知干主席致辞。张知干首先代表社科联向本次论坛的顺利举办表达祝贺,同时指出,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深钻细研习近平主席对老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社科联作为省委、省政府联系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将继续与广东财经大学携手,为应对老龄化问题贡献更多的力量。

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致辞。肖胜方指出,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老龄财富传承与养老服务等难题将长期存在。为此,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要不断地完善财富传承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政府、社会与个人形成合力,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话,推动老龄财富传承、养老服务不断向前发展。

(二)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揭牌仪式

广东财经大学于海峰校长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张知干书记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中华志愿者协会曹健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彭华副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李翰敏主任共同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会议联盟成立仪式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会议联盟,由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研究中心倡议,经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研究中心、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老龄社会法治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青岛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共同商议组建,联盟的成立标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迈上新台阶。

论坛主旨演讲环节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薇主持该环节共有五位专家发言。

中华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曹健发表“关于老龄法治问题的几点思考”主题演讲。曹健指出,“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等问题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为此,广大学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到我们国家的老龄化问题的独特性的基础上,发自内心地、用“情”去从事老龄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任际作“老龄化治理在养老服务中的价值与老年法保障”主题演讲。任际指出,针对如何让财政支持向失智失能、半失智半失能的老年人倾斜的问题,在治理方式上应当从过去的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治理,积极应对老龄化。同时必须发挥老年法在养老服务中的保障功能,进而保护老年人权益和社会对美好生活的愿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余少祥作“养老保险与《社会保险法》的修改完善”主题演讲。余少祥指出如何回应保障范围有限,当代年轻人断保、弃保等问题,对《社会保险法》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未来亟需通过修改完善《社会保险法》来把这部法律真正的“做实”,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保障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作“论养老服务的法律属性”主题演讲。王显勇从“何为养老服务”这一问题入手,分析了当下养老服务生成的缘由。紧接着,通过比对老年福利事业与社会服务产业来界定养老服务的法律属性,王教授指出“养老服务源自养老照料义务承担者与实际照料提供者的分离”,并最终回答问题——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服务。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南岭学者、特聘教授冉昊作“论基本养老保险对全面养老基础服务的法律保障”主题演讲。冉昊首先概述了养老服务的定义与模式,从社会法和国家义务相结合的角度探究如何实现大多数老年人都能够获得基本养老服务,并以此切入分析如何完善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主题一:老龄社会财富传承法治问题

主题一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曼莉担任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余少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中华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曹健、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邓捷出席,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官玉琴、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魏、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陈少彬、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宁淑娟积极参与发言。在老龄社会背景下财富传承现实困境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列席嘉宾以圆桌会议形式就该问题之救济路径展开详细探讨。

主题二:养老服务法治保障

分论坛一由广东财经大学助理教授张肇廷担任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范进学、福建江夏学院教授吴国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战东升、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宋耀红、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艳丽、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丹六位专家学者各自发表了主题报告。《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顾理辉、广东汉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宇对上述六位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点评。


分论坛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刘阳主持。会议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演锋和大家分享了志愿失灵风险中的地方政府选择性履行职能现象及其立法矫正建议。中南大学副教授谢冰清介绍了老龄化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的体系定位与制度衔接问题。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地彻探讨了子女护理假制度的构建问题。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曼莉从“人财保传”的角度剖析了当代人安享晚年的关键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新泽从概念、主体、对象等层面对基本养老服务进行了界定。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池翔则探讨了老年的多重面向,包括老龄、老者与衰老及其相应的实践意义。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周宇律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黎业明参与与谈。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鲁晓明院长主持。鲁晓明对与会嘉宾表示真挚感谢并发表了总结致辞。随后,鲁晓明院长为获得“优秀论文”的教师和同学颁奖。



撰稿:宣传部 胡子渊 王祖瑶 袁姚

初审:周星帆

复审:刘薇

再审: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