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校友知行讲堂第十五期学术研习坊第三十八期民商事案件再审程序之有效代理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0

426日晚,广东财经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律硕士生校外实践导师、广东省律师协会申诉再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超律师应邀于广州校区凌云楼3337学术报告厅作“民商事案件再审程序之有效代理”主题讲座。本次讲座同时也属于法学院“校友知行讲堂”和“学术研习坊”系列活动,由法学院叶李明老师主持,5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


王超律师首先为我们介绍了民商事案件的“三加一”程序(即一审、二审、再审审查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检查监督),其中再审审查或审理是纠正错误判决、救济当事人权利方面独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同时,王律师也指出,由于缺乏对案件再审价值的审视,导致很多根本没有再审可能的案件涌入再审审查程序,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导致再审驳回率高、听证率低等现状,从事再审代理业务的律师也要关注再审审查案件的“诉源治理”问题,才能更好发挥再审的程序价值。


是困境也是机遇。王超律师结合他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从三个方面为我们阐述如何突破再审案件当下的困局,使其成为民商事律师业务未来的重要新方向。第一,找准案件,选择真正有代理价值的案件,在面对当事人不可避免的利己阐述中保持客观中立,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判断案件是否具有再审价值,节约司法成本。第二,找准“启动再审”切入点,切忌“大而全”。代理律师需要找到案件的发力点,从小的切口做出大文章。第三,针对案外人的救济问题,需要厘清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为当事人选择正确的救济手段。

当然,光掌握方向是远远不够的。王超律师还向我们分享了他所代理的案件,并指出可以通过多读裁判文书,研读指导性案例,进而了解现法官的群体观点,这可以帮助“法科生”培养法感,建立裁判思维,以便更好地在实践中夯实自己的理论与经验基础。

本次讲座在王超律师与同学们的热烈交流中圆满结束。


最后,叶李明老师向王超律师颁发了荣誉证书,并致以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