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粤财大〔2026〕48号,下简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以德为先,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与过程性评价。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充分研究、集体决策,按要求落实本学院推免生的报名、推荐、公示等。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凡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指标分配
学院按规定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至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专业整体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同分情况,优先以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分数、科研潜质成绩、公共服务分数依次进行排名),并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数量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同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以国家专业目录为准) | 拟正式推荐名额 |
法学 (0301) | 22 |
五、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推免综合评价分=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85%+公共服务×5%+科研潜质×10%
(一)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公共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具体赋分标准依照《办法》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执行。
(三)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两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学生在竞赛获奖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学生在科研成果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中,如有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取一项赋分。
1.竞赛获奖赋分。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予以赋分。一类竞赛和二类竞赛的竞赛名称和具体赋分标准依照《办法》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执行。三类竞赛的具体赋分标准依照《办法》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执行,竞赛名单为学院法学专业领域具有广泛认可度的国家级重要赛事,具体竞赛名单如下:
表1:法学院三类竞赛获奖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
级别 | 竞赛名称 | 赋分标准(全国赛) | |||
最高等级 | 第二等级 | 第三等级 | 第四等级 | ||
三类竞赛 | Willem C. Vis Moot(Vis Moot) 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Vis维也纳赛) | 5 | 3 | 2 | / |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Moot(FDI Moot) 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竞赛 | 5 | 3 | 2 | / | |
Willem C. Vis East Moot(Vis East Moot) 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Vis香港赛) | 5 | 3 | 2 | / | |
Philip C.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Jessup) 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选拔赛 | 5 | 3 | 2 | / |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Moot Court Competition(ICC) | 5 | 3 | 2 | / | |
Red Cross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IHL)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 竞赛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 | 5 | 3 | 2 | / | |
Frankfurt Investment Arbitration Moot Court- CIETAC Chinese (Mainland) National Rounds 贸仲中国(内地)赛区预选赛 | 5 | 3 | 2 | / | |
FDI Moot Shenzhen 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大赛深圳杯 | 5 | 3 | 2 | / | |
“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 | 5 | 3 | 2 | / | |
中国WTO模拟法庭 | 5 | 3 | 2 | / | |
ICC-HK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ompetition (ICC-HK) 国际商事调解大赛 | 5 | 3 | 2 | / | |
科研成果赋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有多篇论文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科研成果赋分标准具体赋分标准依照《办法》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执行。
六、报名安排
(一)材料提交
请申请推免的学生于2026年8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报名表、2027届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拟推免生审核鉴定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参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66948743@qq.com,
邮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法学院2027届推免报名材料”。
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一式七份)提交至广州校区立德楼726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0-84096102。为使推免工作顺利完成,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材料,也不能修改补充材料。
(二)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电子版1份,纸质版7份):
1.《广东财经大学推荐2027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个人前三学年成绩单,以教务部下载的版本为准;
3.参加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书(外语证书须是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且仍在有效期内);
4.符合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要求的社会服务、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相关证明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含)获得。
七、遴选程序
(一)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公共服务、科研潜质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办法》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社会服务、科研潜质等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审核鉴定(必要时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答辩等情况由小组统一记录归档,并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拟推免生审核鉴定登记表》。
时间:9月1日前完成
实施方式:审核材料(必要时组织进行公开答辩)
(二)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查、核验、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办法》对所有申请人资格、成绩、社会服务、科研潜质等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核验,按综合评价分排序,确定拟推免名单,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7届拟推免学生汇总表》。名单需经全体小组成员集体讨论表决通过。拟推免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设立专人受理申诉或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方可报送。
时间:9月1日至9月7日
实施形式: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免学生名单、学院公告栏张贴公示
(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9月7日前确定并报送推免材料给教务部。
学院于9月7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拟推免名单进行最终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教务部。
时间:9月7日前完成
八、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人:罗伟
联系地址:立德楼723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095980
(三)其他情况
拟推免学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声明》。
九、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法学院(加盖公章)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推荐2027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7届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