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从法律、制度到精神
什么是宪法,无疑是一个传统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当代的中国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作为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宪法的分析,我们需要对宪法的精神实质做一个深入的思考。国家著名的宪法学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教授知识渊博,学贯中西,在报告过程中不断引经据典,并以平实、近人的言语,对这样一个理论性很强的问题,娓娓道来,如数家珍。该报告分别从四个方面对什么是宪法做了全方位的阐述。首先从法律层面的宪法入手,介绍了作为法典的宪法和作为法律部门的宪法;接着谈到了制度层面的宪法并着重分析了西方的宪法概念;紧接着探讨了法律与制度统一的宪法,并对其存在的可能性与现实意义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最后谈到了本次报告的核心问题,也是该报告最发人深省的地方,对宪法的精神实质问题做了概括性总结。即宪法是民主的法律化,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民主是手段,人权是目的,加强民主建设应以人权保障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