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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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法学院前身为广东商学院法律系,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本科学生1904人,研究生454人,至2020年,共向社会输送本科生11085名,硕士研究生 2335 名;并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2人。目前已成为广东省法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人数最多的法学院。

法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在广东省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6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3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57人,博士生导师3人,法律硕士导师共51人,科学学位硕士导师共35人,是广东高校中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教师人数最多的法学院。现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2名、南粤优秀教师1名,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名、广州地区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名,30余人次担任港澳法研究会、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全国性学术研究会理事以上职务。具有美国、英国、日本等国访学、交流、学历教育经历的教师20余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建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港澳法教学团队。

法学院设立法学专业,开展法学本科、法学双学位、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含在职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教育。]专业教育突出财经院校特色,以培养精法通商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设立商法融合专项课程,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开设专门实验实训课程。

法学专业拥有多个国家和省级教学和科研平台。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入选2019年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02年法学专业获批广东省首个法学名牌专业,2008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获批广东省首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2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4年法学院获批为广东省省级试点学院,2003年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获批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20年人权研究院获批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20年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003年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获学校首批硕士学位招生资格,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7年获法律硕士(JM)授权资格,200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非法学)法律硕士和在职法律硕士;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获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2年、2016年法学一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现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七个硕士研究生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J.M)授权点和一个博士后工作站。

2010年以来,学院共获各级各类课题200余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部级10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等期刊发表科研教研论文9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30多部;获得科研教研奖励50多项,其中省部级10余项。

为保障实验教学需要,学院建有省内领先的实验教学中心。目前已建成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各类实验室9个,实验室面积达146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价近千万元,构建了涵盖实务实训、模拟仿真、虚拟仿真三种实验手段的多种实验设施,开展实验项目200多个。中心设有法律诊所、法律大数据研究室、创客空间等实训机构,与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广泛合作,建立了40多个校外实践基地。

为落实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广东财经大学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设有“粤港澳大湾区法务”、“企业法务”特色人才培养方向,开设两个实验班。企业法务方向以商法融合为理念,以协同培养为机制,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开设系列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商融合类课程,突出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复合型知识结构。实验班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承担法律实务课程教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务方向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对法治人才的需要,开设港澳法律制度课程、英美法课程,采取国(境)内外协同培养模式,选送学生到台湾东吴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大学等访学交流,开展学年交换、学期交换、暑期交流等项目,聘请东吴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教师授课。实验班采取入学后考试遴选方式,动态管理,建立学生分流机制。

广东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合作办学,建立3+1本硕连读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招生咨询方式

网址:http://law.gdufe.edu.cn/

电话:020-84096330



2020年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暨“法治与人权”座谈会



2021年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研讨会



法学院辩论队在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辩论赛获得冠军


二、专业介绍

(一)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本专业的毕业生流向为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考研、出国深造等。

培养规格:标准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合同法学、证据法学、金融法、婚姻家庭法学、律师与公证制度、法律英语、司法文书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公、检、法、司等机关见习、律师事务所、企业单位实习、实验实训等。

主要专业实验:ERP模拟仿真实习、模拟法庭、法庭辩论、仲裁模拟、法律诊所、法律谈判等。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读研、出国学习。

学生就业方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律师事务所,读研或出国深造。



(二)法学专业(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广东财经大学—西澳大学3+1本硕连读)

注: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项目介绍:法学专业(中外联合培养项目)是广东财经大学与“世界百强大学”西澳大学1合作开办的本硕连读学历教育项目,按照3+1模式联合培养,广东财经大学负责执行第一、二、三学年的本科教学计划,西澳大学负责执行第四学年的硕士教学计划。同时满足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广东财经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和西澳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以下一个法律类专业:国际商法,国际法,税法,商业与资源法,采矿与能源法,法律、政策与政府)。本项目的合作机构是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

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尤其是熟悉港澳基本法律体系和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法律和政策,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能够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法治人才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高级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标准修业年限四学年。按照3+1模式,学生先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学习三个学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雅思成绩(总分至少7.0,且各单项不低于6.5(必须包括学术阅读和写作模块),或者新托福-网考(TOEFL-iBT)成绩(总分至少100分,且各单项至少达到写作26分、口语28分、听力26分、阅读26分);第四学年在西澳大学对接学习,选择以下一个法律类专业修读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国际商法,国际法,税法,商业与资源法,采矿与能源法,法律、政策与政府。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广东财经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和西澳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

主干学科:法学

国内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合同法、证据法、环境资源法等。

国外主要课程:选择以下一个法律类专业修读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国际商法,国际法,税法,商业与资源法,采矿与能源法,法律、政策与政府。

学生就业方向: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和银行、保险等涉外企业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国内外继续深造。2

收费标准:

(一)广东财经大学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在国内学习期间,应缴纳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和专业培训费。

1.每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5,050元换算成学分制收费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期按在广东财经大学修读的学分缴纳学分学费(每学分60元)。

2.在广东财经大学第一、二、三学年按33,800/学年缴纳专业培训费。

3.在广东财经大学第一、二、三学年的住宿费等另计。

(二)西澳大学的收费标准

1.本项目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西澳大学官网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以该校2021年公布的总费用为例:学费39,500澳元/学年,基本食宿费约20,290澳元/学年;以上费用总计约59,790澳元,按1:5.0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300,000/学年。

3.学生如需在西澳大学修读语言课程、暑期课程或本项目教学计划外课程,费用另计。

(三)合作机构的收费标准

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按23,600元人民币/人标准收取项目管理与服务费。另收取回国保证金20,000/人,并在学生完成或终止学业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

【注】

  1. 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是澳大利亚对接高校唯一授权负责本项目班管理与服务的澳大利亚注册机构。

 ②本项目班新生须在2021930日前,与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签订《项目管理与服务合同》,并向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一次性缴付项目管理与服务费23,600元。学生在获得澳大利亚留学签证后5日内,向该协会一次性缴付回国保证金20,000元(该项回国保证金在学生完成或终止学业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

 ③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的相关收退费办法,详见该协会的《项目管理与服务合同》。

 ④本项目学生在赴澳大利亚对接高校学习前,须申请留学签证,并向澳大利亚使领馆提供35万元人民币左右的银行存款证明。

 ⑤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帅斯薇同学获得2020年广东省排舞锦标赛团体特等奖


肖煜鹏同学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王鸿吉+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金奖


我院学子在第二届广东省大学生版权知识演讲大赛喜获一、二、三等奖


我院学子在第一届广东省大学生版权知识演讲大赛喜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三、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校友

(一)学科带头人

1.法学理论专业学科组长

房文翠,女,1964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入选人才,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为广东省第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

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治与社会发展》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及教材6部。2005年、2007年分别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7年获首届中国法学教育成果奖二等奖 ;作为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连续获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科组长

邓世豹,男,教授,法学博士,科研处处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富布莱特基金访问学者,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立法骨干人才,第二届广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等,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和立法研究,先主持后各级各类项目40余项,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著6部,获得省部级科学成果奖4项,多分决策咨询报告被省主要领导人批示和市人民政府采纳,牵头起草《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8项。



3.民商法学专业学科组长

鲁晓明,教授,法学博士。教授委员会主任,民商法学科带头人,老龄社会法治问题研究院负责人,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民商法、老年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近十项;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法律科学》《清华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5部。




4. 刑法学专业学科组长

谢雄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先后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教育部、广东省哲社课题及地方立法横向项目若干项;出版学术专著、法学教材三部。研究成果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奖二等奖;两篇案例入选全国优秀百篇案例。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法学会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委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委员。



5.国际法专业学科组长

钟立国,男,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理事,曾任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顾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咨询专家,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首批培养对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教育部特别委托项目2项,在《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



6.经济法专业学科组长

谢伟,河南清丰人,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组长,经济法系主任,经济法系党支部书记,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经济法和环境资源法的教学科研工作。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政法论丛》《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各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多篇论文获奖,出版学术专著5部,主编《经济法》教材等3部,主持省部级等教研科研项目10余项。


7.诉讼法专业学科组长

邓立军,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重点学科诉讼法硕士点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禁毒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主持了“秘密侦查法治化与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正当法律程序视野下的监察调查措施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技术侦查措施实证研究”(司法部课题)等1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先后出版了《全球视野与本土架构--秘密侦查法治化与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中国港澳台地区秘密侦查制度研究》《外国秘密侦查制度》《突破与局限-----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秘密侦查》《程序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诱惑侦查研究》等学术著作20余部,并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武汉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


(二)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1.房文翠

房文翠,女,1964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入选人才,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为广东省第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

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治与社会发展》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及教材6部。2005年、2007年分别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7年获首届中国法学教育成果奖二等奖 ;作为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连续获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

2.邓世豹

邓世豹,男,教授,法学博士,科研处处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富布莱特基金访问学者,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立法骨干人才,第二届广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等,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和立法研究,先主持后各级各类项目40余项,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著6部,获得省部级科学成果奖4项,多分决策咨询报告被省主要领导人批示和市人民政府采纳,牵头起草《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8项。

(三)优秀校友

1.黄海钦

黄海钦,男,19787月出生,广东海丰县人,中共党员,19979月就读于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2001年参加工作,现任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钦同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以涉毒维稳重点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刑事审判工作,工作成绩优异。他年度考核连续十五年优秀,先后被广东高院记二等功一次,被汕尾中院记三等功三次,被广东省禁毒委评为全省禁毒先进个人,被广东高院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先后被广东法学会禁毒法律政策研究会聘为常务理事,被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聘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8年,黄海钦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9年,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2020年,获“全国先进工作者”。


2.陈学勇

陈学勇,男,汉族,1974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化州人,法律硕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19939月就读于广东商学院法律系,1995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7月大学毕业,被招录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20019月任助理审判员,20023月至20053月就读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20045月任广东省人民法院团委书记,20058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被指定担任审判长,2006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因参与张子强“世纪大案”审判工作,荣立“三等功”,2003年被评为全省“严打”斗争先进个人,2004年再次荣立“三等功”,2005年、2006年先后获得“省直机关优秀团委书记”以及“广东省优秀团委书记”称号。



3.马谨斌

马谨斌,男,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法学博士,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1993年—1997年就读于广东商学院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在市级、省级检察院长期从事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检察实践经验。曾成功指导办理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受贿案、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受贿案,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受贿案、南航集团原总经理司献民受贿案等一系列大要案,并先后在各法学期刊发表论文36篇,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2项、广东省检察机关各类理论研究课题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