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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房地产理论与法律实践研讨会暨广东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浏览量:289发布时间:2011-07-04

201172日,房地产理论与法律实践研讨会暨广东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来自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内各高等院校、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企业等单位的领导和房地产法学专家学者90余人出席了此次大会。广东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院吴家清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彭真军教授和法学院何缨老师、民商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郑乃明、苗玉坤、凌宁、刘艳青、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这次年会对参会论文进行了评奖,共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0篇。我院彭真军教授与10民商法研究生郑乃明撰写的《我国开征物业税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和中山大学于海涌教授撰写的《论不动产查封登记与市场交易安全》荣获优秀论文一等奖。我院彭真军教授与10级民商法研究生凌宁撰写的《我国房地产政策变革背景下物业税可行性分析》、10级民商法研究生苗玉坤撰写的《论物业管理纠纷的成因及解决机制》分别获得优秀论文奖。

与会人员围绕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税、“三旧”改造、物业管理、土地流转、房屋登记等方面分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而广泛的讨论。我院副院长彭真军教授、中山大学于海涌教授、广州大学刘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许远洲、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朱艳艳、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周英俊检察官等,在研讨大会上做了主题发言。彭真军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我国开征物业税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他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政策改革为背景,从物业税的名称定义、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征物业税的目的、价值和作用、物业税的原则,以及物业税的制度设计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深刻的探讨,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