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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作者:郑乃明来源:本站原创浏览量:211发布时间: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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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829日,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法对策”理论研讨会在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的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召开。来自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界以及广东省各高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年会与研讨会。我院副院长彭真军教授、经济法系陈丽华教授等教师和凌宁、苗玉坤、谭嘉颖、马飞、刘燕、杨紫、郑乃明、周伟标、刘艳青、刘玲麟、闫甜甜、徐婷和柴森等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2011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保广东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法学者应当对此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自己的对策和建议,因此,本次年会主题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法对策”。

会议代表围绕强农惠农的经济法对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法对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经济法对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经济法对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经济法对策、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的经济法对策、转型升级的经济法对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法对策、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经济法对策、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经济法对策、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经济法对策、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环境的经济法对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经济法对策、完善城乡土地经营管理机制的经济法对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经济法对策、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经济法对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的经济法对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法对策、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经济法对策、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经济法对策、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经济法对策、改善民生的经济法对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经济法对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经济法对策、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经济法对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经济法对策、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的经济法对策等问题,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和法制建设的实际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本次年会的议程主要包括开幕式,增补选举理事、常务理事,大会主题研讨,分组讨论,闭幕式。我院彭真军教授作为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了本次年会的开幕式。

上午九时整,彭真军教授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韦华腾教授介绍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副院长尹继卫教授致欢迎词,广东省法学会陈瑞光秘书长致辞,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显志教授致开幕词,广东省法学会薛晓光主任宣读了增补研究会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名单。开幕式完毕后,与会代表一起合影留念。

稍后,大会进行了主题研讨。共有5位专家做了主题发言。

第一位发言人是程信和教授,他的题目是“关于经济法主体理论的反思与重构”。首先,他认为要理清重要和基本的关系。因为基本的经济法问题都是经济法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而重要的经济法问题未必都是经济法中的基本问题。其次,是对经济、国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认识。一方面,忽视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体性和独立性,被当成一个“受体”,这个过于消极、被动的角色,还不如叫“行政相对人”呢!另一方面,还忽略了对个人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系统关注,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符合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要求。再次,程教授认为,对我国经济法主体理论的反思的必要性问题和重构的艰巨性。他谦虚地表示,以他的学术身份和地位还没有足够的话语权,用“重构”这个词有不安感,所以在大会上的发言改用了“新认识”。这个新认识表现在要跳出国家主义的权力职能的传统,从“与民争利”向“为民谋福”转变。从而,提出了三角模型理论。即在一个三角形中,顶角是国家(或政府)、底下的角分别是两个基础性主体——左边的底角是企业、右边的底角是个人。程教授的发言赢得了会场热烈的掌声。

第二位发言的是暨南大学的李伯侨教授,他的题目是“国家失灵”的法学研究,可谓独辟蹊径。首先,李教授认为,“国家失灵”是国家强权的产物。一战、二战时代,凯恩斯主义在欧美世界盛行。其次,他谈到国家失灵的3个具体表现,决策的非民主化和随意化;政治的多变,缺乏法治的稳定性,其造成的最大危害是公众对政策的恐慌心理。还有就是各级别的政府或政府部门借改革之名行国家垄断之实,不是“国退民进”反而是“民退国进”。再次,他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分别有法律工具论、法律虚无主义、专制主义的传统影响等。那么,为应对以上困局,李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思考。简单的说,要对国家权力——尤其是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制衡,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减少兜底条款,对行政法规进行完善;把公权力的行使放入公共监督之下;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

第三位发言的是王权典教授,他的题目是“现代生态农业法律调控保障体系之探讨”。

第四位发言的是应飞虎教授,题目是“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

第五位发言的是廖成忠教授,题目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实现路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龙著华教授和广东金融学院吴国平教授分别对在上述主题发言作了十分精彩的点评。

下午的会议,首先进行的分组讨论。第一组的主要议题是经济立法研究、粤港澳合作机制研究和金融法研究。第二组的主要议题是民生问题研究、农业农村问题研究、竞争法研究和其他热点问题研究。

在小组讨论后,各小组代表先后向大会汇报了讨论情况。然后,廖成忠教授宣读了关于开展广东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袁古洁副主任发表了讲话,李挚萍教授对本次年会作总结发言并致闭幕词。

在进行完预定的所有议题后,程信和教授代表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宣布本次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