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广东省法学会公示了“2010—2012年度法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结果。拟获奖成果共50项,其中论文类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15篇;专著类一等奖2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奖5部。
法学院多名老师榜上有名,其中,鲁晓明教授的论文“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获优秀论文一等奖,柯卫教授的专著‘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获优秀著作二等奖,谢伟博士的论文《香港与内地水污染防治法比较》、周成泓副教授的专著《民事证人调查研究》、柳飒教授的专著《近代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变迁研究》获得优秀奖。
尤值一提的是,此次获奖,是鲁晓明教授连续第二次获得该项成果一等奖,此前,鲁晓明教授的论文“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附从性规则”已于2010年获得广东省法学会“2008-2009年度”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