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改革新动向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浏览量:642发布时间:2014-10-05
9月29日早上,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郑伟民、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张丹作客法学院,为法学学生介绍了横琴新区法院试点司法改革的情况。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伟、法学院于志宏教授出席等等出席讲座。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揭牌成立,并于2014年3月21日正式履职收案。郑庭长先从背景入手,通过横琴新区毗邻澳门的特殊地理位置、“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未来当地人口港澳人士将逾一半来说明横琴新区的司法改革的开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接着,他着重讲解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下,横琴新区法院一改传统法院的设置方式,确立了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简化等全新架构,全面推行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内设机构管理模式在内的法院综合改革。其中改革的亮点之一是法院内设机构的精简化,不设审判庭,设立“三办一局一队”,“三办”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办公室、司法政务办公室,“一局”为执行局,“一队”为司法警察大队。这样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二是建立审判团队,实施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审判权由法官集中行使,执行实现审查权和实施权的彻底分离,杜绝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不合理现象。三是实行审判责任制,通过审查庭监督、法官考核入档以及终身责任追究实现对法官的监督。此外还有高薪养廉制度、严格的法官遴选制度、鼓励法官自治的法官会议等等。
另外,从9月1日起,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珠海市辖区内由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因此张庭长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横琴新区法院在涉外案件实践过程中的问题与探索。因为涉及国际司法领域,域内域外法律的适用、送达的难题、涉案主体的确定等等这些棘手的问题。所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同澳门联合总会建立了联动机制,利用其丰富的信息渠道推动域外审判的进行,此外为了妥善处理好涉澳纠纷,给澳门居民满意答复,法院特别聘请了澳门居民作为调节顾问,这切实增强了其在澳门市民心中的公信力。
最后,在互动阶段,两位庭长悉心为学生答疑解惑,进一步回答了关于涉外案件赌债的处理、法官遴选标准、法官问责制度等问题。本次讲座在于教授对法学学生成为司法改革的中坚力量的殷切希望中圆满落幕。(记者 宋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