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二级大法官吕伯涛应邀在模拟法庭,为法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讲授题为“董必武法律思想初探”的讲座。
王廷惠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教授、副院长房文翠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伟出席了本次讲座。王廷惠副校长为吕伯涛院长颁授广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聘书。吕伯涛院长赠送法学院“衡平昇重公生明,风清气正廉自威”题字。法学院学生为吕伯涛院长献花以表感谢。
吕伯涛院长从董必武生平简介、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形成、董必武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等三部分作了全面深入的阐述。他指出,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法学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是新中国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和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领导人,是中国共产党内坚决主张实行法治的第一人。董必武同志早年留学日本、专攻法学,回国后即开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后来投身革命。在六十多年的革命历程中,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曾长期从事政权和法制建设的领导工作。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为我国新时期加强法治建设提供了思想理论准备,其中很多内容对于对当今中国推进现代化法治进程,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吕伯涛院长的精彩讲解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表示听了吕伯涛院长的授课,在法学专业学习方面很受启发和鼓舞,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