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上午,法学院于志宏教授在广东财经大学离退休老干活动中心与近二十位离退休老同志一起座谈、交流中国法治建设问题。

于志宏教授首先向参加会议的离退休老同志表示敬意,感谢他们曾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为学校做出的重大贡献,祝愿他们健康快乐!于教授就结束“文革”与中国的法制建设、“法制”与“法治”、法律体系(部门)、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国法治与广东的改革开放以及影响中国法治建设重大进程的若干法律案件进行了座谈和讲解。
于教授谈到,中国的法律史随着“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而掀开新的一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依法治国最基本的要求。与法制相比,法治内涵更为丰富。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大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步。
离退休老同志就当前法学教育、社会上一些典型案件与于教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交换意见。大家畅所欲言,座谈会气氛热烈、活跃,取得了好得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