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处长李晓奋博士,在实验楼108模拟法庭开展了以“广东司法改革深化与法科学生择业应对”为主题的主题讲座,与同学们一起分析司法改革下广东司法界的变化以及其对法科毕业生的影响等问题。讲座开始前,邓世豹院长为李晓奋副处长颁发了广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聘书。
本次讲座中,李晓奋处长分别从司法改革的历史沿革、改革的现状及对司法界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了析司法改革。首先,他介绍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沿革,近现代中国总共进行了两次司法改革,一次是以民事审判为核心的90年代司法改革,第二次是以司法功能为核心的2008-2013年司法改革。李晓奋处长指出,第一次司法改革是当时受西风东渐影响,国内司法界学习西方司法,极力主张当事人权利;第二次司法改革则将重点放在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上。随后,李晓奋处长分别介绍了省内省外的改革现状,包括盐田区法院改革、阳西县法院改革、佛山、花都、深圳中院改革以及四川武侯区法院改革等,他强调以上法院在进行改革后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扁平化管理、责任终身制、人员分流管理等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司法人员管理,为司法审判提供了合理的制度保障。司法改革的效果有目共睹,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而这些问题和阻力的解决动力就是不断注入的人才资源。最后,他从司法官员提前退休、年轻法官人员流失等问题切入分析司法改革对法院的影响,他通过对比两个案件在改革前后的处理方法的不同,揭示了司法改革对促进司法效率,提高司法队伍质量,完善法官检察官制度、终身责任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法科毕业生无需因为司法改革而质疑自己的选择,在司法制度日趋完善的今天,进入法院学习工作仍然是一条康庄大道。
在紧张的司考备战中,李晓奋处长幽默而详尽的分析无疑为我们带来了一丝安定,相信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我国司法改革一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将来毕业之时定能安心踏上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