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下午,法学院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邓世豹院长、王伟书记、房文翠副院长,金轮所伍伟良、赵以敏、郑飞虎、陈联书等四位高级合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邓世豹院长与金轮所伍伟良主任共同为基地揭牌,并且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金轮所伍伟良主任首先介绍了金轮所的历史、规模、执业特色、治所理念、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实务必须与学术相结合,律师业务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学术的支持,律所与高校法学院系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取长补短,相互促进,金轮所与法学院的合作前景广阔,双方将共同创造一个实务与学术相结合的典范。
邓世豹院长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提出在深化实践教学、推动高校与实务部门的人才协同培养、开展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等方面,都需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与金轮所的合作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希望今后双方的合作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据了解,金轮所已相继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四所省内知名高校法学院达成合作关系,致力于协同培养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