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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术思享荟”第六十一期|数字司法时代仍有法学方法论的运用空间吗?
作者:来源:法学院网站浏览量:10发布时间:2025-06-25


 202562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雷磊教授受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邀请,于广州校区立德楼731法学院第一会议室举办“数字司法时代仍有法学方法论的运用空间吗?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黄伟文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朱孔武教授赵景琛教授袁俊宇博士、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李少婷助理研究员、广州航海学院海事法律与交通管理学院严文俊老师、广东培正学院徐碧瑶老师和西南政法大学池翔博士作为与谈人参与,法学院80余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


 讲座伊始,雷磊教授指出,司法裁判是将法律适用于个案事实的活动,而法学方法论则是为这一活动提供说理和论证的规则、形式、路径及体系化的方法。然而,随着数字司法的兴起,如果待决案件均基于过往的司法裁判数据和算法来决定,法学方法论的适用空间将被挤压。


 随后,雷磊教授从证据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三个维度说明了从证据材料到证据事实,再到案件事实,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大量只有人类才能把握的认知空间和评价空间。机器算法难以判断证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也无法进行证据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评价。


 讲座最后,雷磊教授强调,尽管数字司法存在诸多缺陷,但数字技术能为法学方法论带来改变。一方面,区块链存证、人工智能证据分析等技术提升了事实认定的效率,自动化法律推理提升了法律适用的效率;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能改变信息来源和具体运用样态,为法学方法论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雷磊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实践经验,详细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最后,由黄伟文老师进行总结发言。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