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拟录取学生纸质版录取材料寄送地址(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邮编:510320, 何老师收,电话020-84096231
整套完整录取材料材料寄送,应包含:
(1)使用学校模版的政审表原件,应有审查人签名、审查单位盖章。(考生所在单位应如实填写,如暂无工作单位可填无,政审单位原则上应为考生档案保管单位或毕业院校,优先盖党章)
(2)学历验证材料(①往届生: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②应届生: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未取得学位者可不提供)
(5)学校模版的体检报告原件(含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负责医师签字、医院加盖公章)
注意:
①政审及体检材料要求使用学校模版且为原件
②其他材料若为复印件请保证清晰可读
③材料如有问题学院会联系学生沟通无需另行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④成绩单为加盖教务处或成绩单保管单位公章原件
⑤整套完整材料寄送(本套材料作为学校存档,与复试时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需要一致)